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T09:58:09  

 

 

 

 

 

 

 

 

 

 

 

 

 

 

恩施州教办发〔2021〕3

 

 

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

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

实验教学是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重要教学内容,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考查学生实验素养,根据2021年恩施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简称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在恩施州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州电教装备站、州教育考试院分工负责。各县市实验操作考试由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电教装备站、考试招生机构与州教育局对应机构搞好工作对接。

二、考试对象

报名参加恩施州2021中考的所有考生。

三、考试范围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教科书所涵盖的实验内容。主要涉及实验仪器的选择安装,实验过程、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分析,自然规律的验证与探究,实验数据的记录与处理实验结果的呈现与表述等。

四、组织实施

()报名

2021年中考报名同步,使用中考报名信息安排实验操作考试,不另外组织报名,已参加过往年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的实验操作考试。

()命题、考试与计分

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全州统一命题、制卷每个考生抽签确定题目,20分钟内完成一套实验,每套实验题满分为20分,评委现场评分,考试得分计入2021中考总分。

()考试时间

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从56日开始,526日结束。

()考点设置

1.考点设置以方便考生为主,原则上在中考报名点学校参加考试,所设考点应达到二类以上实验室建设标准,并具备完成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所必需的实验器材和药品。各县市电教装备站要在考前对考点逐一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点要督促整改,使其达到考试要求。

2.每个考点可根据考生数设13个考室,每个考室设实验台(桌)12张(单人单桌,34列布局),编号112号。每轮考试前,将实验药品和器材规范摆放在实验台(桌)上供考生选用。要科学精准预测实验药品器材的消耗量,备齐备足实验药品及器材。在各考室外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

()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1.以县市为单位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身体健康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培训后组成若干个监考组(每个组物理、化学、生物学教师各1人,并确定1名主监考教师),到各个考点巡回监考。

2.每个考室安排1个监考组,监考12名考生。

3.每个考点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主考

4.每个考点安排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教师各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控考试用的实验药品器材(开考后实验教师不得进入考室)。

5.县市教育局每个考点选派巡视员1名,负责巡视。

()考试实施程序

1.各考点的考生分组由州教育局统一编排,各县市根据需要在湖北省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上打印《恩施州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分组名单/成绩记录单》(附件3)、《恩施州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分组核对单/成绩记录单》(附件4)。考试时,必须严格按照分组名单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2.考生在候考区(或候考室)候考,进入考室前,主监考组织考生依次抽取试题号,将考生抽取的题号填写在“试题套号”栏中,直到题号全部抽完;前一组考试时进行下一组抽签。当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室外逗留、更不能与下一组考生交流。

3.考生进入考室前,监考教师将每组实验题对应实验桌编号分发到相应的实验桌上,并检查试卷中实验所需器材、药品是否与实验桌上所准备的一致,分发完毕后不得进行调换。

4.考生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监考教师检查考生是否与分组核对单上的照片相符,题号是否与实验桌编号一致,是否在试卷上填好学校、姓名、报名号。

5.监考教师将计时器定时20分钟,宣布开始操作的同时启动计时。监考教师根据考生操作过程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评分,由主监考教师将考生得分填写在“成绩”栏中(缺考考生需在成绩栏中填写“缺考”字样),并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评分一律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填写,分数填写必须清楚规范。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在试卷指定位置签名后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将试卷整理装订,同已登好考生成绩的《成绩记录单》(附件3或者附件4)一并密封后交试卷收发员。

()考试成绩报送

各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县市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最终审核上报工作。考试结束后,由各县市考试招生机构按附件5的格式将学生成绩数据库于531日前报州教育考试院。对于缺考和零分考生,要逐一核实,并分考点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一并报送。

()考试安全管理

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妥善保管实验用品,排除在实验过程中可能对师生安全有影响的一切隐患,对需要往返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学生,要加强路途安全教育与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考试纪律管理

()各县市必须按统一时间和要求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调整考试时间、变更考试内容。

()试卷及评分标准在全州统一考试结束前属国家秘密,必须由专人统一保管,严防试卷及评分说明遗失和外流,不得公开试题和评分说明。各县市应加强对考务及监考教师管理,不得在考试时外泄试题与评分说明等相关内容,严禁扫描、拍照、摄像,严禁将考试相关内容在互联网上传播。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

2.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守则

3.恩施州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分组名单/成绩记录单

4.恩施州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分组核对单/成绩记录单

5.恩施州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格式

 

 

恩施州教育局      

2021325    


附件1

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

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

 

1.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进入候考室后不准看书、不准教师讲解),按编组进考室后对号入座参加考试。对不按时参加当场考试的学生,不予补考,并取消其实验操作考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课本及其它有关资料进入考室,实验时单人单桌,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他人实验操作或答案。

3.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指挥,考试开始后在规定位置填写校名、姓名、报名号。独立完成实验,如遇实验器材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如提前完成须向监考教师报告(但不得离开考室)。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实验,待监考教师公布成绩后离开考场,不得在教室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4.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验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课本、《实验报告》等资料进入考室,经制止不改的;

2)请他人代考的;

3)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偷看他人实验操作结果的;

4)在考室内故意破坏实验用品,严重扰乱秩序的;

5)捏造事实、诬陷、攻击监考教师或考务工作人员的。

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2

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

   

 

1.实验操作考试监考是一项严肃、辛苦且专业性强的工作。监考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监考、评分、登分等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组织纪律教育,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每场考试完毕,监考教师应将实验台上的实验用品复位,并增补必要的实验用品。

3.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考生有违反《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此规定予以处理,并作好记载交主考。

4.考试期间,除巡视员、主考能进入考室外,监考教师有权制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室。

5.监考教师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要客观、公正评分,不得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和分数,更不得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违者由县市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6.监考教师在工作中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在考室内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每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或中途换人。


附件3

恩施州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

分组名单/成绩记录单

考点:                     组号:       

序号

报名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试题套号

实验成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监考教师签字


注:本表“序号”、“报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其它栏目由监考教师当场填写、登分(缺考考生在成绩栏中填写“缺考”字样),并同试卷密封。

附件4

恩施州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

分组核对单/成绩记录单 

 考点:                      组号:

 

 

 

 

 

                           

 

 

 

 

 

 

 

 

 

 

 

 

 

 

 

 

 

 

 

 

 

 

 

 

 

 

 

监考签字:


附件5

 

恩施州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信息格式

 

 

表名:年份(2位)+cj+县市代码(4位).Dbf

序号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含义

说明

1

XM

C

8

姓名


2

BMH

C

16

报名号


3

CJXDM

C

2

成绩项代码

实验操作32

4

CJ

N

7,3

科目成绩

缺考考生记“0”分

 

 

 

 

 

 

 

 

 

 

 

 

 

 

 

 

 

 

 

 

 

 

 

 

 

 

 

 

 

 

 

 

 

 

 

 

 

 

 

 

 

 

 

 

 

 

                                                        

  恩施州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2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