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T15:56:23  

 

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有关学校:

实验教学是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重要教学内容,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考查学生实验素养,根据《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恩施州教办发〔2021〕3号),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简称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建始县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经琳

副组长:曾传艳  谭明柱  曾凯令

成  员:向  鹏  于晓雁  付  珏  李永鹏

职  责:负责考试组织领导工作,负责考试巡视工作,负责处理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考试对象

报名参加恩施州2021年中考的所有考生。(因休学未能参加2020年中考的学生,需参加今年的操作考试,其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三、考试范围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教科书所涵盖的实验内容。主要涉及实验仪器的选择与安装,实验过程、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分析,自然规律的验证与探究,实验数据的记录与处理,实验结果的呈现与表述等。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

与2021年中考报名同步,使用中考报名信息安排实验操作考试,不另外组织报名,已参加过往年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的实验操作考试。

(二)命题、考试与计分

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全州统一命题、制卷。每个考生抽签确定题目,20分钟内完成一套实验,每套实验题满分为20分,评委现场评分,考试得分计入2021年中考总分。

(三)考试时间

建始县2021年实验操作考试从5月6日开始,5月26日前结束,具体到校时间届时通知。

县教育局择时组织考前培训,凡抽调人员不得缺席,考试中途不得调换他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人员的,须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考点设置

1.考点设在全县各初中学校所在地。各考点学校要在考前逐一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迅速整改,以达到考试要求。

2.每个考点设2个考室,每个考室设实验台(桌)12张(单人单桌,6排2列布局),编号112每轮考试前,将实验药品和器材规范摆放在实验台(桌)上供考生选用。要科学精准预测实验药品器材的消耗量,备齐备足实验药品及器材。在各考室外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

3.各考点安排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各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控考试用的实验器材、药品(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室)。

(五)工作人员安排

考试实行主考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个考点由学校校长担任主考,其他工作人员分组情况如下:

1.考务组

第一组

组长:李永鹏

成员:郭立华  彭明浪(实中)  管  幸(高平国际)

刘  健(高平国际)  张义太(长梁)

邹爱平(长梁)  何首祝(茅田)  方虎(茅田)

万克春(龙坪)

考试区域:三里  高坪  红岩  花坪  景阳  官店

第二组

组长:朱玉峰

成员:刘  佳  侯著平(高坪)  黄孝喜(三里)

谢圣科(官店)  刘凤艳(官店)  刘邦松(景阳)

王晓军(花坪)  曾庆林(红岩)  郁  路(高坪)

考试区域:业州  长梁  茅田  龙坪  建始县高平国际实验中学  建始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

职责:负责操作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2.纪检组

组长:付  珏

成员:黄本源

职责:负责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向  鹏

成员:于晓雁  郭立华  谭发权

职责:负责考试过程中的车辆安排、试卷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考试实施程序

1.考生须凭《准考证》参考。

2.各考点的考生分组由州教育局统一编排,考试时必须严格按照分组名单进行考试,不得随意变更。

3.考生在候考区(或候考室)候考,进入考室前,主监考组织考生依次抽取试题号,将考生抽取的题号填写在“试题套号”栏中,直到题号全部抽完;前一组考试时进行下一组抽签。当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室外逗留、不得与下一组考生交流。

4.考生进入考室前,由监考教师将每组实验题对应实验桌编号分发到相应的实验桌上,并检查试卷中实验所需器材、药品是否与实验桌上所准备的一致,分发完毕后不得进行调换。

5.考生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监考教师检查考生是否与分组核对单上的照片相符,抽签号是否与实验桌编号一致,是否在试卷上填好学校、姓名、报名号。

6.监考教师将计时器定时20分钟,宣布开始操作的同时启动计时。监考教师根据考生操作过程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评分,由主监考教师将考生得分填写在“成绩”栏中(缺考考生需在成绩栏中填写“缺考”字样),并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评分一律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填写,分数填写必须清楚规范。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在试卷指定位置签名后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将试卷整理装订,同已登好考生成绩的《成绩记录单》一并密封后交试卷收发员。

8.抽调的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往返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七)考试安全管理

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妥善保管实验用品,排除在实验过程中可能对师生安全有影响的一切隐患,对需要往返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学生,要加强路途安全教育与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考试纪律管理

(一)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章操作,保证不出差错。考试期间,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相关纪律规定。

(二)严肃考风考纪。若出现工作失误,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后将严肃处理;若发现代考,则代考双方成绩作废,均记录为0分。

()试卷及评分标准在全州统一考试结束前属国家秘密,必须由专人统一保管,严防试卷及评分说明遗失和外流,不得公开试题和评分说明。加强对考务及监考教师管理,不得在考试时外泄试题与评分说明等相关内容,严禁扫描、拍照、摄像,严禁将考试相关内容在互联网上传播。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

2.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守则

 

 

建 始 县 教 育 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

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

1.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进入候考室后不准看书、不准教师讲解),按编组进考室后对号入座参加考试。对不按时参加当场考试的学生,不予补考,并取消其实验操作考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课本及其它有关资料进入考室,实验时单人单桌,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他人实验操作或答案。

3.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指挥,考试开始后在规定位置填写校名、姓名、报名号。独立完成实验,如遇实验器材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如提前完成须向监考教师报告(但不得离开考室)。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实验,待监考教师公布成绩后离开考场,不得在教室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4.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验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课本、《实验报告》等资料进入考室,经制止不改的;

(2)请他人代考的;

(3)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偷看他人实验操作结果的;

(4)在考室内故意破坏实验用品,严重扰乱秩序的;

(5)捏造事实、诬陷、攻击监考教师或考务工作人员的。

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2

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

监 考 守 则

1.实验操作考试监考是一项严肃、辛苦且专业性强的工作。监考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监考、评分、登分等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组织纪律教育,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每场考试完毕,监考教师应将实验台上的实验用品复位,并增补必要的实验用品。

3.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考生有违反《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此规定予以处理,并作好记载交主考。

4.考试期间,除巡视员、主考能进入考室外,监考教师有权制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室。

5.监考教师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要客观、公正评分,不得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和分数,更不得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违者由县市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6.监考教师在工作中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在考室内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每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或中途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