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6T09:16:31  

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一、全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3月,根据《建始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建办发〔2019〕12号文件要求,县教育局成立了政务服务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教育类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教育局政务服务股自成立以来重点对全县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在教育局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

(一)加大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违规的处罚

2019年4月,县教育局对建始县民族高级中学2018年秋季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开出了全县教育系统第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勒令建始县民族高级中学退回了违规招生17人收取的费用八万五千元,并责令他们妥善处理了违规招收17名学生的学籍问题。在九月份,对全县民办幼儿园中存在违规进行校外托管、安全管理不严的现象进行了冶理,共检查了五个乡镇的民办幼儿园二十余所。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高坪亲亲幼儿园、大姆指幼儿园、长梁阳光幼儿园、三里温馨幼儿园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程序及档案管理

     教育局政务服务股成立以来,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对前来咨询举办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基本上做到了咨询一次说清、表格一次发清。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对全县三所民办学校、63所民办幼儿园以及在教育局审批登记的118家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档案进行了整理、装订,让行政审批工作全过程有据可查。

二、教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在现阶段,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表述的规定较为宏观,地方又没有完备的配套法规或规章体系,导致许多教育教学行为需要规范,但却无法可依。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上表述的法律责任不明确,操作性不强。2019年3月,县教育局下属5个股室的工作人员组成了调查组对高平教育集团的3所民办学校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3所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内部管理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在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上并没有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所以最后也只是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学校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在10月份,教育局接到举报,业州世纪童乐幼儿园存在教学“小学化”办学行为不规范的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但也因为没有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所以最后也只是予以警告了事。

(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

在现阶段,教育行政管理主要还是传统管理手段,主要依靠政策文件,习惯于按文件办事,没有形成教育活动以法律为依据,教育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教育纠纷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的法治文化氛围。同时,教育执法队伍建设也相对滞后。教育局政务服务股作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股室,只有工作人员3人,而且只有一位同志具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教育局其它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相关股室中,也没有过硬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高的专业执法人员,所以对于提高全县教育系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十分不利。

(三)教育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同时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的监管也越来越严。但现阶段,很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没有形成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而且教育行业与市场、安全等领域不同,教育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不会立即直接显现出来。很多教育违法行为对于学生和学生家长个人私利来讲,并没有产生什么实质性的损害,所以不论是民办学校还是学生家长对于相关违法行为都会视若罔闻。例如龙坪蓝精灵幼儿园、业州育才幼儿园因为各种原因于几年前就非法终止办学了,而终止办学是教育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到教职工及学生的安置情况,学校财产、财务的清算和清偿问题。若不是这些幼儿园要办理注销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他们永远也不会到教育局来申请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2019年9月,建始阳光幼儿园、业州童星幼儿园在申请正式办学相关资料不齐,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园招生。经教育局调查,相关责任人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不了解,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毫不重视,法律意识极其淡薄。

三、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一)建立健全教育综合执法体系

    在教育行政执法中,要有效的建立一个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执法的机制,形成各部门之间既各负其责又互相 协作,资源信息互通共享,案件结果互相通报的合作模式。这样既可以很好的解决目前基层教育部门存在的执法力量不足、教育执法依据不健全的问题。同时又能够快速整合各个单位的资源、力量,有效查处和纠正违规违法办学、无证办学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打造强有力的教育执法队伍

一是选优配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教育要注意整合所辖学校所属二级单位的人力资源,逐一调查摸底,择优调用,让具有法律、财会等具有专业执法素质的人员集中到执法队伍中来。同时招录一批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才充实到教育行政执法队伍,以快速提升教育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方面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理念。另一方面要增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要针对实际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甚至是学校章程进行灵活有针对性的学习,切实提高增强执法人员综合执法的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重视乡镇中心学校的作用

长期以来,乡镇中心学校作为教育局的二级单位,承担着本辖区内的教育监管责任,但并未被授予教育行政执法权,这种有责无权的情况使得乡镇中心学校对于辖区内的违法办学行为出现了“看得见,管不着”的尴尬局面,有问题也只能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等待解决,往往出现延误执法现象。如果县教育行政部门能够将拥有的部分教育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同时给予乡镇中心学校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这就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最基层存在的教育违法行为,对于维护教育公平、保障人民受到有质量的教育,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加大对教育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加大对教育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仅可以有效配合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同时也可以使得相对人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的监督。一方面确保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公平和公正,实现执法效果的最优化。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教育行政执法相对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只有知法,才能懂法,才能用法。